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駐加拿大大使館:對已接種中國生產(chǎn)的新冠肺炎疫苗人員來華提供簽證便利
發(fā)布時間:2021-12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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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加拿大大使館

 

2021-03-17 07:23

 

為有序恢復中外人員往來,自2021年3月15日起,中國駐加拿大使領館對已接種中國生產(chǎn)的新冠肺炎疫苗(接種中國生產(chǎn)的滅活疫苗并按規(guī)定間隔打完兩針,或者接種中國生產(chǎn)的其他類型單針疫苗滿14天),并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以下便利:

 

一、赴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(chǎn)活動(如工作、商貿(mào)、訪問等)的人員及其家屬,可按疫情前要求準備簽證申請材料。

 

二、適度擴大因“緊急人道主義需要”赴華人員簽證審發(fā)范圍。

 

適用人群包括: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,包括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(指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外孫子女)。

 

赴華事由包括:家庭團聚、贍養(yǎng)、探親、赴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。

 

三、持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,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、中國國內(nèi)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申辦商貿(mào)類簽證。獲發(fā)簽證后,須持有效護照和簽證入境。

 

符合上述三類情形的簽證申請人,請務必事先與在加拿大的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聯(lián)系(官方網(wǎng)址:www.visaforchina.org)。簽證申請中心確認同意受理后,您再遞交簽證申請材料。如中國駐加使領館頒發(fā)簽證,您可憑新簽證赴華。